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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20-09-01 1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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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武汉市蔡甸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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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9757次


(一)学习制度

1.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专题学习与调研、中心发言与分组讨论、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学习。

2.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个人自学,应达到规定学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3.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时组织集中评比和演讲交流,展示学习成果。

4.学习制度由馆办公室指定专人组织实施,可结合馆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技能竞赛等评比,将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作为评比依据,并按工会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会议制度

1.建立馆务会、工作会制度。馆务会由主要领导召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列席。工作会由主要领导或指定领导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馆务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实局党委会决定;

(2)制定和修改本馆规章制度;

(3)研究决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安排及重大活动方案;

(4)研究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工作部署,调度重点工作;

(5)研究决定较大的财务支出;

(6)研究决定馆领导提出的以及各部门请示的重大问题。

3.工作会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2)部署馆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安排;

(3)通报和督办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

(4)部署馆加强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安排。

4.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可不定期召开会议。

5.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由馆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由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作好会议准备和会议记录。

6.馆办公室负责议定事项的督办。各部门根据职责按时办结议定事项,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和馆办公室反馈。

 

(三)工作制度

一、绩效管理

1.根据上级年度绩效目标,经馆委会研究,制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按百分制计分考核。

2.各部门向馆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并定期报送工作小结等材料。

3.馆办公室对各部门绩效目标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馆委会通报检查、督查情况。

4.分别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实施绩效目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后报馆委会审定。

二、考勤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当班人员每天上、下午在一楼按时签到,登记和公示去向、事由。因公外出或因工作需要在外,而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向分管领导和馆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由馆办公室负责代签。

2.工作时间内不得无事串岗、聊天、玩手机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对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对无故不上班、旷工、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等情况,参照事业人员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各部门人员积极引导“好差评”单位的评比,做好沟通、协调、解释,工作人员若遭到读者投诉的将按照追责和问责程序严肃处理。(对无事串岗、聊天、玩手机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迟到、早退被各级检查部门查证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0元;被读者投诉或其他投诉一经查实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0元)。

3.实行请销假报告制度。请销假需填写《区图书馆请销假登记表》,并按程序报批。馆主要领导请假由局分管领导批准,馆分管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在馆办公室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1日以内(含1日)需向分管领导报告,请事假1日以上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并在馆办公室报备。病假凭医疗机构就诊证明请假,除急诊外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因事外出(含节假日)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外出手续。

4.合理安排年休假。馆办公室通过征求意见、领导审批等程序制定年度年休假预安排。馆领导班子年休预安排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各部门年休预安排报馆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批准;所有年休假须经馆办公室汇总安排后实施。逢重要工作以及重点工作时段不予安排休假。年休假其他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执行。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馆办事人员或接听电话的第一人,应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及时答复、办理和说明;不在本人职责范围的,应将办事人员指引到相关部门进行交接和解释,或做好电话记录,留下联系方式,并及时汇报、转办。

四、法律法规、领导交办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工作事项,必须限时办结。因故未能办结的,要报告工作进度并说明原因。因失职、失误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处理。

五、法定节假日期间,由馆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免费对外开放,并负责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馆主要领导。

 

 

 

 

 

成人图书借阅室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聊天,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玩手机、坚守岗位。工作人员衣着整洁,用语规范,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做到主动、热情、耐心、文明。不与读者产生矛盾,对屡教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二、负责成人图书的宣传、推荐、资料查阅、咨询解答工作,及时做好业务活动原始记录。

三、钻研业务,熟悉图书馆藏分布,最大限度地降低拒借率。

严格执行本馆文献借阅相关规定,不徇私情,照章办事。

四、图书入库须严格按照索书号排架。及时顺架,纠正错、乱架,保持图书在架上松紧适度,发现错号立即通知采编部门改正。开放时归还的图书,须当天上架,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五、爱护图书、用品及设备,对破损或加工标识脱落的图书应及时收回,进行装订、修补,方便流通利用。

六、室内图书未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出。集体读者及本馆举办的各类读者活动需要借书,须经分管业务副馆长同意、签字并办理手续。

七、负责本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室内。

八、热忱为读者办理借书证和退还借书证,做到随到随办,随到随退,并耐心做好相关事宜解释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读者阅读需求,设立“意见簿”,定期向馆办公室反馈读者需求信息。

 

 

少儿书刊借阅室岗位责任制

       1、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聊天,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玩手机、坚守岗位。工作人员衣着整洁,用语规范,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做到主动、热情、耐心、文明。不与读者产生矛盾,对屡教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2、钻研业务,熟悉图书馆藏分布,最大限度地降低拒借率。严格执行本馆文献借阅相关规定,不徇私情,照章办事。

    3、负责少儿书刊的宣传、推荐、资料查阅、咨询解答工作,及时做好业务活动原始记录。针对少儿读者阅读兴趣和特点,做好导读工作。

    4、书刊入库须严格按照索书号排架。及时顺架,纠正错、乱架,保持书刊在架上松紧适度,发现错号及时通知采编部改正。开放时归还的书刊,须当天上架,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5、爱护书刊、用品及设备,对破损或加工标识脱落的书刊应及时收回,进行装订、修补,方便流通利用。

    6、室内图书未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出。集体读者及本馆举办的各类读者活动需要借书,须经馆长及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办理手续。

    7、热忱为读者办理借书证和退还借书证,做到随到随办、随到随退,并耐心做好相关事宜解释工作。

    8、组织开展少儿读书活动,引导少儿“多读书、读好书”,培养少儿特长,增长少儿知识,丰富少儿课外生活,发挥第二课堂作用。

    9、负责本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室内。

   10、负责收集、整理读者阅读需求,设立“意见簿”,定期向馆办公室反馈读者需求信息。

 

 

报刊借阅室岗位责任制

1、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聊天,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玩手机、坚守岗位。工作人员衣着整洁,用语规范,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做到主动、热情、耐心、文明。不与读者产生矛盾,对屡教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2、严格执行本馆文献借阅相关规定,不徇私情,照章办事。

3、对到馆的各种报刊及时验收、登记、盖章,加贴条形码,做到当日上架,不得积压。经常顺架,减少空架、错架或乱架现象。

4、负责向读者宣传报刊管理制度,对违章者要说服教育,按章处理,做到严肃诚恳、以理服人。

5、加强阅览秩序管理,经常巡视。制止撕扯、圈点、批注报刊等行为,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报刊严禁出室,爱护室内设备,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吸烟、乱丢污物、纸屑等,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6、热忱为读者办理借书证和退还借书证,做到随到随办、随到随退,并耐心做好相关事宜解释工作。

7、负责报刊的装订工作,报纸一月一订,期刊年底装订。负责破损报刊的修订工作,保证读者正常阅览需要。

 

 

采编部门岗位责任制

一、采访人员:

1.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确定藏书体系要求,制订采访计划,负责图书的选购和征订工作。

2.关心书刊出版、发行动态,扩大书刊来源,除征订、直接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邮购、代购、争取馈赠等方式采集所需书刊。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加强与各借阅部门的联系,不断改进采访工作,使入藏图书实用、合理。

4.采访图书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新书购回后须经财务人员、分管业务副馆长验收签字走政府采购程序报销。采购价格高的图书时,须先请示馆长,征得同意,方可购买。

5.系统收集地方文献,逐步形成馆藏特色。

二、分编人员:

1.负责到馆书刊的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加工工作。

2.及时将新到书刊分类、编目,完善各项工作后,送到相关借阅室投入流通。

3.采编人员不得擅自将新书带出书库或借给他人。

4.新书到馆后,按业务要求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理。

5.验收的新书,在规定的位置加盖馆藏章,要求统一、清晰,个别登记、总括登记要求细致、准确。

6.所有图书一律按《中图法》进行类分。

7.做好查重、校对工作。

8.做好图书的分类、统计工作,统计要及时,数字要准确。

9.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著录,力求项目齐全、字符清楚、格式准确。

10.为了发挥目录多途检索功能,对多卷书、丛书及部分图书要加强附加、分析、综合、参照等辅助著录。

 

 

(四)读者制度

 

                武汉地区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流通服务规则

               (蔡甸区图书馆成人图书借阅室、少儿书刊借阅室参照执行

一、通借通还读者证

    1.办证。普通读者证:读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武汉地区的16家公共图书馆均可申请办理通借通还读者证。办证须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限本人使用。   

    2.退证。退证时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及借书保证金收据,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只退借书保证金)。

     3.补证。读者补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户馆办证处办理读者证挂失,原证即时作废。

二、文献通借通还流通服务规则

    1.文献借阅范围

    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读者证分为成人证和少儿证,仅限借阅中文普通图书。持通借通还成人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各联盟图书馆成人借阅室及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使用;持通借通还少儿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各联盟图书馆少儿借阅室使用。

    2.文献借阅办法

①读者证有效期及借书册次。

通借通还读者证有效期限为两年,过期后请读者到开户馆办证处免费续证,每证借阅总数最大为10册。

②图书借期及续借。每册图书借书期限为30天,每册图书最大续借次数为1次,续期为30天,超期图书不能续借。读者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城市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续借,也可前往各联盟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③未按规定时限归还所借阅图书。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归还所借阅图书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读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依据《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有权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的失信行为上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经图书馆多次提醒仍不归还图书,且造成公共图书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遗失、毁损图书的处理。读者遗失、毁损所借图书,可以相同版本的新书交由图书馆进行馆藏替换,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按整套图书替换。不跨馆处理馆藏替换图书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借阅规则,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图书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读者,公共图书馆有权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依据《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有权将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图书的失信行为上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图书,且造成公共图书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⑤还书地点。读者在开展通借通还服务的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借阅处均可还书,若在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阅的图书则必须在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归还(任意一台)。

 

 

报刊借阅室读者须知

1. 自觉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本馆规章制度,协助工作人员搞好借阅工作。

2.办证前请认真阅读各借阅室读者须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读者证类型,准备好相关资料免费办证。办证时本馆会开具收据,请妥善保管,退证时凭押金收据和读者证退还押金。如不慎遗失收据,则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格,审查后退还押金。

3.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办理借阅证的读者每次限借期刊5册。每种期刊首次借期为30天,另可续借1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续借图书可通过持证到馆柜台办理、馆外通过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根据需要回复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办理。请在规定的借期(或续借期限)内归还期刊。

4.本馆规定仅供内阅的书刊资料,不予外借,请予配合。

5.读者遗失、毁损所借图书,可以相同版本的新书交由图书馆进行馆藏替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借阅规则,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书刊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读者,公共图书馆有权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依据《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有权将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图书的失信行为上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遗失图书不予替换或故意毁损图书,且造成公共图书馆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本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禁携带明火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来馆。本室禁止吸烟,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精神要求,请不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穿背心趿拖鞋出入等。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制定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支出。

2.读者押金由各部门经手人收取后统一交由财务人员入账,不得设立小金库。

3.各项支出坚持审批制度,依照规范财经手续,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用款事由并签字,经证明人、主要领导签字后方予报销。

4.日常办公用品由馆办公室提出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向馆办公室申请领用。

5.专项活动或会议支出达1000元,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

6.大宗物品和设备的购置,经馆委会商议,上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按区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7.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爱护办公设施,节约办公用品。大件物品的使用、保管责任到人,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8.因公借款,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一般应于工作完成后一周内结清帐目。

9.加强日常财务督查。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单据,报账手续完备,总分账目明晰,日清月结,定期内审,杜绝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合规票据、白条入账。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杜绝滥发加班费、值班费、津补贴、奖励、福利等项目。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申报。购置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填写《大宗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经审核、审批后进行采购。

2.采购。对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采购,对达到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采购事项,由财务人员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按规定办理采购。

3.验收。购入、购建或自制、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

4.入账和盘点。对已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由馆办公室指定财务人员按购入时间、类型、金额、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要素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对已入账管理的固定资产,由馆办公室指定财务人员每年定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盘点清查。如出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应按规定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5.领用。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时,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附件4),报馆办公室做好实物登记。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的,由相关部门报馆办公室调整实物登记。

6.维护保养。馆办公室通过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和更新改造等情况。使用人员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检查、保养,减少非正常损耗,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固定资产需大修和更新改造的,按购置程序办理。

7.处置。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8.管理。未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本单位固定资产,不得个人用于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活动。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离职、离岗、调动或退休之前必须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