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证办理方法:
(一)、阅览证:
1、根据阅览需求,选择相应借阅室办证。
2、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证、军官证等)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填写《蔡甸区图书馆读者办证登记表》后即可免费办理。
3、阅览证仅作阅览登记、上机登记凭证,不能外借文献资料。
(二)、借阅证:
1、根据借阅需求,选择相应借阅室办证。
2、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证、军官证等)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每证交纳100元押金,填写《蔡甸区图书馆读者办证登记表》后即可免费办理。
3、本馆办证收取押金时当场开具押金凭证,读者退证时须归还所借文献,交还押金凭证和借阅证后收回押金。
4、押金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不能提供押金凭证的,则不能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5、凭借阅证可外借文献资料,每次可外借文献资料数量依照各室《读者须知》办理。
6、借阅书刊期限为首次21天,另可续借2次,每次续借期限10天。已经超期的书刊不能办理续借。续借手续可采用持证来馆办理、电话办理、网上办理三种方式完成。
7、读者须在规定借期(或续借期)内归还所借文献资料,超过期限按每天每件文献资料贰角钱标准收取超期滞纳金。
二、办证注意事项:
1、本馆办理读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
3、读者证如丢失,需到本馆相应部门办理挂失。挂失1个月后,可补办新证,原证作废。补办借阅证时,出示原押金凭证;退证时,原押金凭证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