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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 发布时间:2018-02-10 1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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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武汉市蔡甸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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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9113次

为方便广大读者利用蔡甸区图书馆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办理蔡甸区图书馆读者证,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办证方法

1、根据借阅需求,选择相应借阅室办证。

2、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每证交纳100元押金,填写《蔡甸区图书馆读者办证登记表》后即可免费办理。

3、本馆办证收取押金时当场开具押金凭证,读者退证时须归还所借文献,交还押金凭证和读者证后返还押金。

4、押金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不能提供押金凭证的,则不能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5、凭借阅证可外借文献资料,每次可外借文献资料数量依照各室《读者须知》办理。

6、借阅书刊期限为首次21天,另可续借2次,每次续借期限10天。已经超期的书刊不能办理续借。续借手续可采用持证来馆办理、电话办理、网上办理三种方式完成。


二、注意事项:

1、本馆办理读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

3、读者证如丢失,需到本馆相应部门办理挂失。挂失1个月后,可补办新证,原证作废。补办借阅证时,出示原押金凭证;退证时,原押金凭证仍然有效。

4、读者须在规定借期(或续借期)内归还所借文献资料,超过期限按每天每件文献资料贰角钱标准收取超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