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灯歌
民间音乐有民歌和民间吹奏乐之分,灯歌是民歌里最主要的部分。
中原地区历来有着在庆贺新春和欢渡元宵佳节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的习惯,俗称之谓贺新春,或叫闹元宵。在这个时候所有的民间文艺形式都要装扮起来展现一下,如高翘、旱船、推车、莲湘、花鼓等等。上述各种歌舞形式所唱的民间音乐,综合归之为灯歌。
蔡甸灯歌文体形式上多以七字句为主,十字句、五字句次之。四句体和上下句式为常见,多为五声音阶。其调式以“徵”调为主。伴奏无弦乐,在演唱的开头和每段的间隙均采用锣鼓、拨子等打击乐填充。演唱内容较为广泛,演唱的有历史故事,爱情故事,民间传说,观灯、观花、对歌、对花以及一些诙谐逗趣的歌曲等,有时还考验领唱者的知识面和聪明机智,需要依照旋律和当时的场景见情说情,见景唱景,极具趣味性。曲调一般都比较欢快跳跃、热烈轩昂、优美动听。
蔡甸灯歌是蔡甸区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生活气息和浓郁的地方色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多元文化的兴起,民俗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蔡甸灯歌”也处境堪忧,一些曲调业已失传。因而,将“蔡甸灯歌”纳入我区非遗保护名录迫在眉睫。